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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集美区区属公立基层医疗单位招聘收费员及驾驶员简章
2013-12-20 15:01: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厦门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我区6个区属公立基层医疗单位(包括2个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收费员19名、驾驶员7名。聘用期1年,工资待遇参照集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勤岗位的工资待遇。

一、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查询  
     详见《集美区区属公立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收费员及驾驶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9日8:00至2013年12月27日17:00(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法:考生凭报名表和岗位要求其它相关材料向集美区卫生局报名,并由集美区卫生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
     (三)报名地点:集美区岑东路168号401室(区卫生局综合科) 联系人:谢景煜 联系电话:0592-6062155

报名表可在附件2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要求电脑填写打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驾驶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集美区卫生局、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将在考试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复核为准,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区卫生局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集美区政府网站发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由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参加面试。

报考收费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分数高低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体检人选确定,则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进行面试。

考试成绩、进入体检名单和体检报到时间等由区卫生局负责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区卫生局组织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由区卫生局进行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计生、综治方面的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需在通知考核后7日内向区卫生局提供综治、计生证明,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若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体检或考核或聘用资格的,从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区卫生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进行5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