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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厦门市思明区红十字会招聘1名非编人员公告
2013-08-02 11:32: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厦门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思明区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综合管理辅助岗位:从事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和文字材料、宣传信息、活动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热爱红十字爱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组织协调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六)厦门市户籍。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3年8月1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和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8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禾祥东路168号)610室。

联系方式:电话0592-5880953、传真0592-5862867

联系人:郭志辉

4.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考试方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总分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行政公文写作。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

3.面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