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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厦门思明区社保中心招聘1名非编人员公告
2013-08-01 11:49: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厦门 浏览次数:0
明区社保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考试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社保中心窗口服务人员1名:从事区社保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及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三)思明区户籍;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岗位需求的其它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3年8月1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和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填写《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一),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日―8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4.报名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思明区后江埭路65号三楼)304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5863076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 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总分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

3、面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

寸证件彩照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

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