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金昌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人)
2022-08-09 17:49: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和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金昌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事业单位共43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1个岗位计划招聘39名,金川区所属事业单位3个岗位计划招聘3名,永昌县所属事业单位9个岗位计划招聘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主要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允许往届毕业生及在职人员报考,个别岗位学历放宽至中专和大学专科。

  1.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特指未就业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回国人员。

  2.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部分招聘岗位既面向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也面向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3.在职人员。个别招聘岗位允许在职人员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在《岗位列表》中予以明确。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允许在职人员报考的岗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6)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