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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兰州市安宁区农业农村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2025-09-16 11:41:06   地区:甘肃   浏览:0

为确保全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员,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屠宰检疫相关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安宁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协检员6名,主要工作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忠和镇金谷牛羊屠宰场。

(二)工作职责

1.对待宰畜禽实施宰前检疫,包括查验相关证明及实物、临床健康检查、耳标佩戴情况等;

2.对屠宰畜禽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按照《屠宰检疫操作规程》执行;

3.对检疫不合格的肉产品协助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屠宰场(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4.协助官方兽医开展产地检疫,包括查验相关证明及实物、动物临床健康检查、耳标佩戴情况、审核申报材料等;

5.规范填写相关证明、表册及记录;

6.完成官方兽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动物检疫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45周岁以下;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畜牧兽医相关专业;

6.岗位要求男性(经常夜间开展工作);

7.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残疾,听力、语言能力正常,无色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存在其他不适宜从事动物检疫工作情形的。

(三)其他要求

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存续劳务关系的人员,报名时须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拟录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区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报名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农业农村局一楼动监所(安宁西路838号);联系电话:7758116;

4.报名材料:

《2025年兰州市安宁区农业农村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

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应聘者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因误报、错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由区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内容涵盖党的理论及动物检疫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采用现场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业务能力水平;

3.面试时间: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下午5:00),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须由应聘者自行完成,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体检报告,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部X线等;

2.政审:体检合格者须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政审相关材料;

3.考察:体检及政审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区农业农村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不能胜任工作或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2.不服从岗位调剂安排的。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800元,绩效工资200元。聘用期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参保费用,不享受在编人员的各类奖励性补贴及奖金。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

2.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在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本公告由兰州市安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兰州市安宁区农业农村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lzanning.gov.cn/art/2025/9/15/art_12222_1556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