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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5-10-29 16:51:33   地区:甘肃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庆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县调查研究室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宁县调查研究室,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拟在编制限额内选调事业管理九级职员(含已晋升的八级职员)5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县直部门、乡镇事业管理人员中已转正定级的九级职员(含已晋升的八级职员),不包括教师、医护等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中共宁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0月28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人选确定、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县委县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913室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委托报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手填《中共宁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组织人事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公章)。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8)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及电子版。

(9)近年来获得奖励和发表文章、学术研究成果等业绩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协助下,县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县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加公开测试。

(二)公开测试

1.形式与内容。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进行公文写作能力测试,在规定时间内,按命题要求撰写常用体例公文,总分为100分。

面试,选调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政经验和协调沟通能力,现场打分,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2.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测试成绩=笔试×60%+面试×40%。如出现测试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办公室负责,组成考察组,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在组织、人社部门协助下,查阅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情况)。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由考察组成员评价打分。考察总分为100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

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体检

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情况(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成绩×40%),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地点由县委办公室组织到县级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

(五)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县委办公室及选调人员所在单位、甘肃党建网宁县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实行6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不予调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5.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4-6622323 18193469239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4—6580033

附件:1.中共宁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中共宁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宁县委办公室

中共宁县委组织部

2025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qynx.gsdj.gov.cn/#/artical/619901?index1=0&index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