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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综合性岗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2022-01-05 21:26: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相关规定,经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综合性岗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

  一、总体要求及引进计划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高效规范、聚焦高端、注重需求、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本次计划引进专业人才118名。引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1年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综合性岗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8)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要求“985”“211”及“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包含独立学院、全日制专升本)。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12月31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1年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综合性岗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报名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并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