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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吕梁市交口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人)
2022-01-02 17:38: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交口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和吕梁市委组织部、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吕人社函〔2021〕13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这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等五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体年龄及学历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