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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吕梁市交口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人)
2022-01-02 17:38: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4.考察:对拟聘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交口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享受《交口县招才引智优惠政策》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政策补贴补助。

  (七)咨询、监督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相关单位。

  咨询电话:0358-5422337 0358-5422376

  监督电话:0358-5427449

  各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详见《交口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及相关部门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交口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参加考试人员个人防护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考生须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行程情况登记表》(附件5)。(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或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地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三)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待解除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请有以上旅居史的考生,准确计算隔离观察时间,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参加考试。

  (四)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按时测量登记体温,填写《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行程情况登记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须出具彩色打印的“健康码”“行程卡”、《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行程情况登记表》和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

  (五)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承诺书所填信息无异常者,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