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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1-12-20 23:46:29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进一步提高市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来源经历结构、优化年龄结构和改善专业结构,结合市人防办工作实际,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岗位

  引进4名,具体数量及岗位详见《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才对象

  需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的人员。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四)户籍不限。

  (五)取得与报名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需要同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附件1)。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九)在职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的同意参与人才引进证明。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的人员;

  3.包头市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4.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9.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6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岗位。

  四、引才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手续办理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http://rfb.baotou.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允许使用1个专业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4.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面试时携带3张);

  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止。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958433006@qq.com,并电话联系0472-5363233、5363273确认。

  (三)资格审查。由市人防办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将在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公示,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面试时进行核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引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