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字〔2024〕26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等规定,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所属事业单位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2名。具体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5年1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校生);
2.年龄条件:发布人才引进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30周岁,即1994年9月1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即1989年9月10日之后出生);
3.符合《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目录》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收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9月1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其他符合岗位要求佐证材料等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以便于资格审核研判。
(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7:30。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将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报名系统接收的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资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50人(含50人)的岗位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考查。
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仅作为筛选进入面试人员资格使用,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成绩按高低排序,面试测试成绩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最终确定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考查的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仅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查的在面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未毕业报考人员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引进名额空缺的,按照考查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将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室务会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报名时,仅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聘用到《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
(六)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七)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477-8169061(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综合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98896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目录》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25年9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rsj.ordos.gov.cn/ztzl_146775/sbjjhjyzxbz_150814/sbjjhjyzxbz/202509/t20250910_3833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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