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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7-09 18:40: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下列人员:

  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原则上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具体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0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4.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