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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7-09 18:40: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2.笔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7月25日下午

  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二)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