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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考调事业单位人员21人公告
2019-07-29 18:46: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019年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考调事业单位人员2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6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南溪区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调一批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此次考调面向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范围、考调条件和岗位、身份要求(详见岗位表)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一)考调人员须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选调人员须取得考调岗位相应的事业身份5年及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参加考调人员年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年龄最大为35周岁的,指截止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

1.综合事业岗位:男38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2.教师岗位: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男放宽到43周岁,女放宽到38周岁(其中担任过中心校校长5年以上或获得过省级骨干教师者,男可以放宽到49周岁,女可以放宽到44周岁)。

①近三年获得区县级党委或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师德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人员;

②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③近三年区县级赛课一、二等奖,市级赛课三等奖以上及省级赛课获奖者;

④独立法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⑤近三年教学质量在区县获得一、二、三等奖以上;

⑥区县级骨干教师及以上。

3.医生岗位:男38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可放宽40周岁以下。

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五)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南溪区内考生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南溪区外考生可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6日。

(二)报名地点:见岗位表。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持《宜宾市南溪区2019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明材料(如:编制卡复印件加盖鲜章、人社局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等)、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考试通知单。网络报名考生,先将报名资料原件照片上传至指定邮箱,在考试前一天12:00前,带齐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综合测试

(一)开考比例及方式

本次考调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追问、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具体见《岗位表》。结构化面试+追问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成绩计算

只进行结构化面试岗位的成绩=结构化面试+追问成绩

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既有结构化面试又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60%

本次考调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五、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及档案材料、报考资格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