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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招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3人公告
2025-12-18 16:52:30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编外聘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3名,不限性别。

二、岗位职责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二)指导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建立党组织,帮助暂不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引进党员职工或在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

(三)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

(四)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带群建等工作;

(五)帮助协调解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发展困难问题;

(六)完成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两新”工委)和派驻单位党组织安排的其他新兴领域党建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2.中共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

3.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甘于奉献;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专业不限;

6.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7.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律,了解新兴领域组织相关的经营管理常识,善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8.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阆中本地户籍优先;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和在大学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线上报名:报考者需将报名材料(材料①②③④⑤⑥⑦按顺序汇编,并扫描为PDF文件)打包发送至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邮箱(673787632@qq.com),统一命名为:XX(姓名)党建工作专员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报考者需携带报名材料到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504室“两企三新”党建股报名,联系电话0817-6339930。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6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①《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1份;②居民二代身份证扫描件1份(正、反面);③学历证书扫描件1份;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⑤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⑥本人2寸彩色蓝底免冠近期证件照片1张;⑦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缴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采用纸质试卷答题,线下集中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范围。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建工作知识等,考试无指定参考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已报名人员,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比例限制。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完成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大门口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入围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有重分情况,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若笔试人数不足3倍,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养、沟通协调、应急处置及党建工作实务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笔试成绩公告,请考生注意查阅。

4.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大门口张榜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员(若末位总成绩有重分情况,取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前往招聘单位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与初次体检医院一致)。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政审

主要审查政治表现情况(由被政审人所在地村或社区出具情况证明)、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核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三)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大门口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党建工作专员,签订2年期固定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完整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到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接用人单位通知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及聘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举报监督和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817-6339930

(二)监督电话:0817-6357257

(三)咨询时间:报名时间内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十、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谨防上当受骗。

(二)招聘期间的各类通知通过电话、短信发布,应聘者需主动关注,保持通信畅通。

(三)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结束后,针对招聘缺额,以及后续因人员离职、辞退等产生的空缺岗位,将适时开展补充招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阆中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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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岗位计划

1.阆中市公开招聘党建工作专员报名表

2.党员身份证明


文章来源:https://www.langzhong.gov.cn/zwgk/fdzdgknr/rszk/zkly/202512/t20251218_2292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