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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贡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19-07-24 21:31: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P020161125412389609550.doc

  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名额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考名额。2019年自贡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共计11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复审。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站(www.zgrsks.com.cn),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址咨询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并记入诚信档案。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现场缴费,费用为80元/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聘用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缴费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及成绩

  面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