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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遂宁安居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3-07-16 14:35: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和《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3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及招聘工作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的考生于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上班时间统一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报名。

(三)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提交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填写《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规定的报考程序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专业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确认了报名的考生,于 2013 年8月16 日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一)面试内容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个人的成绩根据考核情况及时通知考生,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到区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