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地方公务员
2014年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2014-01-09 14:57: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深圳 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下同)决定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78年1月11日至1996年1月11日期间出生,在上述年龄范围内,部分职位对年龄有进一步要求,详见职位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它要求: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自2011年以来参加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聘任)考试违背承诺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

    3.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14年1月11日前 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还须于2014年1月1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 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4.非深圳户籍(生源)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科目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深圳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中的报考指南、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文档。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 (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zhrss.gov.cn)及深 圳市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注册并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 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实名注册用户。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月9日10: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实名注册用户,建议报考人员尽早完成实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