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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0名)
2024-08-30 15:57:50   地区:北京   浏览:0

  为优化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要求,结合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批公开招聘涉及大兴区卫健委所属19家医疗卫生机构,计划招聘7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也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或所在地相关机构的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外埠进京人员需同时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条件。

  (四)具有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五)在校学习期间成绩良好,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八)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0日。

  3.招聘范围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复审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至9月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914)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资格初审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初审结果。报考申请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时间段内改报其他岗位。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结束前集中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等情况发生。

  3.网上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至9月5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914)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逾期未按要求上传资格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上传的相关报名材料:

  (1)《北京市大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需从报名系统中打印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开展《专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