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安阳林州市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10-17 11:18:27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人社办〔2023〕72号)和《关于林州市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的实施意见》(林办〔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

  一、引进计划

  1.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附件1)。

  2.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员41名(附件2)。

  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专业、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须有国内两年本科学习经历);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学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医学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上各类毕业生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所报引进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卫生系统“369”“51111”人才工程人员等;

  6.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引进公告。

  (二)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层314房间。

  报名人员须现场填写《2023年林州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照片4张,同时提供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查验证件后留复印件)、国内两年本科学习经历证明。林州市外在职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名介绍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类、专业名称、学科名称参考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5)、《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6)。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