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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洛阳市嵩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人)
2023-09-20 16:58:31   地区:河南   浏览:0

  2.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可于提交审核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0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0月10日17:00后,所有报考者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洛阳人事考试档案库。

  3.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0月8日09:00起至10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每人每科缴纳30元笔试考务费。网上缴费需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嵩县劳动服务平台综合楼410室)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户口本。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享受免缴考务费政策。

  4.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0月28日上午09:00,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在后续的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提供,请报考者务必多留纸质备份。

  5.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可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6.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现场写出书面申请后经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缴费用。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不累计: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服务洛阳市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洛阳市嵩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5)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经洛阳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5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