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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9-11 17:04:58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于2002年7月成立,隶属于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作职责为: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sjw.nanjing.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3月19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3月19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3.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524058670@qq.com。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时间

  本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00-9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交《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同时可提供科研成果,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4日-9月19日期间的9:00—11:30,13:30—17:3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9月14日-9月20日期间的9:00—11:30,13:30—16: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9月14日-9月20日期间的9:00—11:30,13:30—17:30。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