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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8-17 08:58:30   地区:江苏   浏览:0

  (9)在校学习的成绩单。

  以上材料除个人简历和登记表(附件2)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综合考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来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进入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上公布。

  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包括资料评审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综合考评小组,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成果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考评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资料评审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按照资料评审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资料评审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评,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发布。

  (四)考察体检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