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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酒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3-05-29 08:57:07   地区:甘肃   浏览:0

  (七)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需在专业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封)、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系统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对象资料由市人社局进行最终审核,市属国有企业拟引进对象资料由用人企业负责审核,市政府国资委进行最终审核,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资料最终审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八)公示聘用

  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直事业单位向市人社局报告公示情况,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市属国有企业与聘用对象约定试用期限,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市政府国资委将签订合同和人员到岗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反映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中央驻酒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程序

  中央驻酒企业和民营企业实行自主招聘,其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由企业自行确定并灵活组织实施。

  六、政策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酒泉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经认定符合《酒泉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酒办发〔2019〕133号)和《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酒办发〔2022〕93号)相关条款的,兑现相应待遇,县(市、区)兑现本地相应待遇(附件6)。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到各类企业的人才,与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待遇及试用期限,由企业负责落实其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程序启动后,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调整、补充现场宣介会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jiuquan.gov.cn),微信小程序“酒泉智慧人社”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后,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0937-2618836

  酒泉市人社局0937-2618488

  酒泉市教育局0937-2612061

  酒泉市卫健委0937-2655269

  酒泉市政府国资委0937-2626803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0937-2665726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0937-4428562

  中共玉门市委组织部0937-3338897

  中共瓜州县委组织部0937-5559938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0937-8968632

  中共肃北县委组织部0937-8128868

  中共阿克塞县委组织部0937-8322324

  附件12023年酒泉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1.2023年酒泉市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市直事业单位)

  附件3-2.2023年酒泉市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县市区事业单位)

  附件3-3.2023年酒泉市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