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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州市永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医技人员暨高层次人才补充招聘公告
2022-11-17 16:45:06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通过,在编制部门核定的限额和人员结构内,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30名卫健系统医技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我县共计划招聘卫生医技人员30名。各岗位招聘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2022年永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普通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年龄限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及持有相关专业师级职称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体年龄放宽规定详见招聘岗位表)。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研究生、本科生均不能以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县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公开招聘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考试报名网、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2022年11月25日8:30至11月30日18:00,报考者可登陆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fjzk.fjrst.cn)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络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及乡镇卫生院的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专业岗位。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4、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初审由永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月11月25日8:30至11月30日17:3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8:30至12月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应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并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最晚可延迟至体检时提交。

  5、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符合紧缺目录的岗位,开考比例按榕委办发〔2017〕26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