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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福建省大田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4人公告
2025-08-20 11:20:37   地区:福建   浏览:0

为充实司法行政工作力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司〔2016〕157号)要求,决定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一环节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之后环节。

招聘岗位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4名:广平司法所2名、桃源司法所1名、财务1名。

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志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执行力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和写作水平,同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5.限大田户籍、大田籍贯、长期稳定居住在大田县人员。

6.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通过法律职业、社工(师)、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法学专业;具有政法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高中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

8.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1日至2007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②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③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④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⑤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⑦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⑧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⑨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体检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协助司法所工作,财务协助局办公室(含财务室)工作。

岗位性质、待遇

1.岗位性质:编外用工(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制。

2.岗位待遇:按3.3万元∕人.年核定,由县财政核拨。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大田县司法局六楼办公室,联系电话:7222107;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休证、计算机等级及其它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另需提交《大田县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及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招聘方法

采取量化考核和面试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式。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计分,每个岗位按总分高低以1:3各确定3名人选进入面试(如果报考人数未达到3人,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结果将于8月21日前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地点:大田县司法局六楼会议室。

录用公示、政治考察及体检

1.公示。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体检。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有关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将体检材料上交报名处。因体检不合格或特殊情况造成缺额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

其他

1.本次招聘后一年内若有补充工作人员,则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人员。

2.大田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田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大田县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考核量化评分表》

附件2:《大田县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W4847TL3-qggqWVPQd7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