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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平顶山市鲁山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2-07-25 08:50:58   地区:河南   浏览: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鲁山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供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3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招聘。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高中学段教师180个:鲁山一高54个,鲁山二高25个,鲁山三高40个,江河高中46个,鲁山三高(中专)15个。

  初中教师50个,小学教师100个。

  具体学科岗位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服从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工作分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

  (1)高中学段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设置条件一致或相近(具体岗位设置专业类别见附件2)。

  (2)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如因疫情向后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资格证要求:严格“持证上岗”,应聘人员应具有与报考学段层次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报考高中学段人员,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持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后未能在一年试用期内(自聘用上岗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予聘用。

  原“985、211”高校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岗位的,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后未能在一年试用期内(自聘用上岗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予聘用。

  4.特殊要求: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至少一项与报考岗位一致。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取得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后未能在一年试用期内(自聘用上岗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