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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漯河市卫生系统公共类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7-01 08:25: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漯河市教育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类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类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教育系统16名,医疗卫生系统14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满2年。

  (三)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发生疫情城市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所有考生均需认真阅读《2022年漯河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共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附件2),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4.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

  5.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6.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不扎堆、不聚集。

  7.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5日8:00—7月8日17:0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2022年漯河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共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7月8日17:00停止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