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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泉州晋江市招聘编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6-29 21:56:42   地区:福建   浏览:0

  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泉委发〔2015〕14号)、《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委人才〔202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晋江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高级职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晋江市卫生健康局不定期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并办理入职手续。招聘岗位招满之前均可报名,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及人数更新信息。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9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晋江市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2022年晋江市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⑧晋江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高层次人才岗位代码A01-A29要求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才岗位代码B01-B39、B42-B55要求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才岗位代码B40、B41要求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