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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锦江区考核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2022-03-24 20:47:10   地区:四川   浏览:0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13日—4月15日09: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221号,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311室。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

  (5)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包含此段工作经历全部时间段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查询清单(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无违纪违法情况说明;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4.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考核实施

  经报名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直接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由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健康局和成都市锦江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