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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锦江区考核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2022-03-24 20:47: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采取调取考生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方式进行。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招考栏目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健康局报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聘用人员在成都市锦江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招聘咨询电话:028-84411514(锦江区卫健局)

  028-86745457(锦江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28-84550189(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28-86625328(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查询网站: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

  十、特别提示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面试工作顺利开展,面试考场将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入场签到前应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面试过程中,考生应佩戴口罩。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