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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十堰市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以钱养事”人员公告
2022-02-11 11:45:25   地区:湖北   浏览:0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通过竹溪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拟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无人报考的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集递补。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依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竹溪县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组成专班调查核实。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管理使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工作。正式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年度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3万元/年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的5日内不能到岗工作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考察、体检。递补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合同期满后,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的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