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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招聘(校园招聘)35人公告(湖北)
2025-11-05 15:54:47   地区:湖北   浏览: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长江水文事业发展需要,我单位面向2026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5名,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有关内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委水文局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所辖8个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环境监测中心)分布在昆明、重庆、宜昌、荆州、襄阳、武汉、南京、上海。长江委水文局是为国家水利事业和长江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等开展流域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水环境监测评价、河道水库测绘、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气象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文自动测报、河道泥沙演变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水文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岗位31个,共计35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岗位1名(岗位编码011041)。具体岗位、人数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详见《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校园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限2026年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报考,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六)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七)报到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学位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逾期聘用资格无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若《计划表》无特别说明,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报考人员应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五、校园宣讲

校园现场宣讲行程安排如下。

(一)武汉大学校园宣讲

时间:2025年11月4日14:30—16:30

地点: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8教328室

(二)河海大学校园宣讲

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11:00

地点:河海大学闻天馆108室

(三)西藏农牧大学校园宣讲(艰苦边远地区岗位)

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00—12:00

地点:西藏农牧大学水土学院三楼会议室(西藏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进入二级页面,点击“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按最高学历选报1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须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填报直系亲属从业情况和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从业情况,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我单位一般在收到报名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11月13日17:00以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考时间并及时关注审查结果。

我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参考教育部202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3年)》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以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聘。如毕业院校不分设二级学科或自设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我单位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对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七、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

(一)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地点

(1)硕士及以上岗位

审核时间:2025年11月21日 9:00--16:00。

审核地点: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北教304教室(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

(2)艰苦边远地区(本科)岗位

审核时间:2025年11月28日 9:00--12:00。

审核地点:西藏农牧大学水土学院二楼会议室(西藏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

2.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相关材料请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在校应届生:需提交个人简历、学习成绩登记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交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在校期间公开发布的论文著作及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证明文件等。

毕业院校不分设二级学科的报考人员需另外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毕业院校自设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需另外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情况;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2)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除提供以上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等。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硕士及以上岗位笔试拟定于2025年11月22日举行,笔试地点为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艰苦边远地区(本科)岗位笔试拟定于2025年11月29日举行,笔试地点为西藏农牧大学。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及现场公告为准。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试所在地点,现场查看各考场分布公告,确认考场号。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

考生按各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以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第5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对于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但达到1:3比例,均参加面试。对于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未形成充分竞争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硕士及以上岗位合格分数线参照使用同一套试卷考生综合笔试平均分划定;艰苦边远地区(本科)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硕士及以上岗位面试拟定于2025年11月23日举行;艰苦边远地区(本科)岗位面试拟定于2025年11月30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对于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比例,未形成充分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校园招聘考试工作安排若有调整,将及时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掌握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可适时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面试和总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我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有不符合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文网(www.cjh.com.cn)等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与通信地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查验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依据总成绩排名递补其他人员,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十一、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江委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报考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

考生在考试及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三、联系方式

(一)岗位咨询

联系部门:长江委水文局人事劳动处

联系电话:027-82927765、027-82829618

通讯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单位网址:www.cjh.com.cn(长江水文网)

单位邮箱:cjhgkzp@cjh.com.cn

(二)监督电话

监督组织:长江委水文局纪检工作处

举报电话:027-82820098

(三)技术咨询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7-82828023、82820953

(四)接受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7:00

欢迎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提倡实名反映情况,考生反映情况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考生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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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校园招聘)人员计划表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2025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cjh.com.cn/article_75_279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