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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2-02-02 20:07:11   地区:湖北   浏览:0

  3.资格初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告要求,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岗位调剂。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2天内发布报名信息,考生在2天内可进行岗位调剂,具体岗位调剂信息公告将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和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5.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另发公告通知。测试方式主要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市直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原则上统一进行,不设测试开考比例。当测试开考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实行测试分数线80分控制,测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当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超过20人即启动笔试,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测试人选依据。测试成绩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博士研究生测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博士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占用该岗位职数。当面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时,经用人主管单位申请,报请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按照应招尽招原则,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资格复审。测试前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测试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⑴《报名登记表》原件;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⑶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⑷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资料不全、不合规范的人员不得进入测试环节。

  6.考察。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当岗位数不足1:2时,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后按岗位数等于或小于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7.体检。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8.公示和聘用。对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测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等材料报荆州市委人才办和荆州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实行1年试用期。

  9.在引才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面向社会组织第二次招聘。第二次招聘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派驻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事宜由荆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人才引进咨询电话:0716-8278494(荆州市人社局)、网络故障咨询电话:0716-8278229(荆州市人事考试院)、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716-8468742(荆州市委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