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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庆阳市镇原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1-20 15:05: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镇原县《关于深化管理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决定为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6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30名(镇原中学15名、镇原二中10名、镇原职专5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5名(镇原县第一人民医院5名,镇原县妇幼保健院2名,镇原县疾控中心2名,乡镇卫生院6名),镇原县微波调频电视转播台1名。具体要求详见《镇原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教育事业单位30名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5名

  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须为全日制本科(二本院校)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的医学类专业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等毕业生)。

  (三)镇原县微波调频电视转播台1名

  “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镇原县工作;

  4.专科、本科毕业生为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达到规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民办院校、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专升本毕业生;

  (9)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及被辞退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