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庆阳市庆城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1-11 22:09: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庆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市组发〔2020〕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共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1名,其中教育师范类29名(其中陇东中学10名、驿马中学2名、庆城中学1名、凤城初中1名、庆城小学1名、庆华小学1名、长庆小学1名、逸夫小学1名、田家城小学1名、庆城幼儿园4名、中街幼儿园3名、凤城幼儿园3名);卫生医学类48名(其中庆城县人民医院22名、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19名、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庆城县土桥卫生院1人、庆城县太白梁卫生院1人、庆城县太白梁卫生院中合铺分院1人、庆城县蔡口集卫生院1人、庆城县熊家庙卫生院1人、庆城县葛崾岘卫生院1人);其他类4名(庆城职专1名、庆城县人民医院1名、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2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1.教育师范类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2.卫生医学类

  县级医疗机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护理学应具有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3.其他类

  “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庆城县工作;

  4.卫生事业单位:专科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育事业单位: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毕业时间截止2022年8月10日);

  7.具备《岗位简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宜引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