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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30 16:47: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潜江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及以上;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2021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1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届生报名时未能取得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的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资格。

  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潜江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七)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专业目录,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设置。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具体界定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⑴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⑵地点:潜江市卫生健康委二楼会议室(潜江市红梅东路8号)。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⑴《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各2份;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⑶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应届生报名时未能取得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的能如期毕业的证明);

  ⑷学位证原件及学位网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2份,岗位未作要求或未取得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和专科生可不提供。

  ⑸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⑹近期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3张;

  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明细或工资发放明细;

  ⑻在职人员(不含潜江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