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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2-25 21:02: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全面推进人才鄂尔多斯战略,提升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改善年龄和专业结构,发挥人才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结合鄂尔多斯市商务局空缺岗位情况,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商务局综合保障中心)拟引进人才2名。引进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学历学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3.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六)专业条件:国际合作岗要求国际商务、东亚商务、商务与管理专业;综合管理岗要求管理学专业(详见附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报名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3.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商务官网(http://sw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专项人才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验证报告等佐证材料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3.资格初审:市商务局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同一岗位能力测试人数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考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考生。如遇岗位取消,符合同一报名单位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