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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葫芦岛市建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8人)
2021-12-20 23:08: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及已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

  7.在读的普通高校未毕业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户籍及年龄要求

  建昌县户籍。户口确认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前一日(含)。

  建昌县人民医院岗位“在岗无编”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即1975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20日(含)期间出生;其他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20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岗位信息、资格条件等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ld.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人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用人单位每一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量的比例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招聘数量。有变化的岗位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或考试、聘用资格。

  所有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现场时需提供葫芦岛市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阴性)并按要求扫描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码或辽事通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近14天内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必须提前报备,否则追究法律责任)。禁止陪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建昌县河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楼后食堂2楼

  3.携带材料:

  (1)《2021年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5)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1份,当时确有困难无法提供的,可在体检时提供;建昌县人民医院岗位在岗无编人员还需提供建昌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在岗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