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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直属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1-12-15 18:53:2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资格初审。市文旅广电局将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3.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直属单位人才引进登记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五楼会议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号)进行资格复审。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招考比例。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按1:3比例组织开展面试,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需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

  (二)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市文旅广电局将通过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包头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以及电话告知等形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符合引进条件人选进行考试。对符合条件人选组织面试,面试由我局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包头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文旅广电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如需复检的人员,不得在初次体检的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就其现实表现、政治业务素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与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取消资格。

  因体检未参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将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包头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文旅广电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相关材料以及申请办理编制及人事手续的请示,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后,向市编委报送用编申请,经市编委审批下达人员用编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聘用。引进人才与市文旅广电局直属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1〕1号)要求,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不允许提前离岗和跨区调动、借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