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1-12-09 12:47: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2021年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方案》,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就部分空缺岗位进行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包头市科学技术馆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人。专业为:化学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1人。

  2.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人。专业为:物理学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1人。(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科28周岁以下(1993年12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引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所有岗位均要求专业对口,第二学位不可报考,硕士研究生本科期间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期间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4.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包含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等招考。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8)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kjj.baotou.gov.cn/)、包头市科学技术馆官网(http://www.btkjg.cn/)、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btkjdsc.cn/)、“科创包头”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4)近期蓝底一寸照片电子版。

  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