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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1-12-09 12:47: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3.报名邮箱号及电话:

  包头市科学技术馆:429013219@qq.com,0472-5235909;

  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btskczx@163.com,0472-5235927。

  (三)资格审查

  由市科技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公示,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面试时核对。

  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考核资格。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证明,不能够提供的,取消考核资格。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1:3比例组织开展面试,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同意后,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

  (四)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试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第三方机构应出具面试的书面意见。面试结果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科技局官网上公布。面试全程录像,相关音像资料全程保存以备查。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1.体检。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人员,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综合考察工作由市科技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查阅考生档案,重点审查考生“三龄两历一身份”。根据招考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经研究形成考察结果。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4.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在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且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市科技局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以及申请办理编制人事手续的请示,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市科技局向编委报送用编申请,经市编委审批下达人员用编通知后,及时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