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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公告
2021-12-08 09:33: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二)单位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柳州东道292号

  (三)单位性质: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单位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应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2020年毕业并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滨海新区户籍(限第一轮报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即:

  30周岁以下岗位为:1990年1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岗位为:1985年1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岗位为:1980年1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45周岁以下岗位为:1975年1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50周岁以下岗位为:1970年1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8)招聘计划表其它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应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2020年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多种用工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1年12月7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main/Default.aspx)、北方人才滨海分部微信公众号:bfrlbh、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bhxqzyyy.com)及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一)第一轮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环节工作,均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main/Default.aspx)上进行,副主任医师岗位考生在此阶段报名,不参加笔试考试,只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第一轮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7日16:00时止。

  第一轮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8日12:00时止。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第一轮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9日14:00时止。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副主任医师岗位考生此阶段不缴纳考试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提供相关材料,凭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材料,可减免考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