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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1-18 15:2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城乡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承担全省房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政策和标准制定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管理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基础数据管理、应用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省城乡建设研究所: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承担全省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城乡规划发展制度体系、农村人居环境、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研究工作;开展全省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测、融资等管理体制和标准化研究工作。

  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从事寒地冬期施工、冻土科学等建筑领域科学理论研究;寒区建筑工程系列标准规范的研究与编制;开展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与成果转化;为建筑工程提供技术鉴定、检测、规划、设计等方面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标准化研究、推广及相关工程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

  1.省城乡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2.省城乡建设研究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

  3.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学历要求以《2021年度省住建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各岗位需求为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3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

  5.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6.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含当日);

  7.具备《2021年度省住建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7:00。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按要求报名。

  3.所有招聘岗位统一时间笔试,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应聘人员须时刻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单位将依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进行初审,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