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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1-18 15:2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本人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站通知。

  2.初审通过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相关资历条件的佐证材料;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低于3:1的,取消或缩减岗位计划。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关注龙江先锋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综合管理岗位笔试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依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人岗相适、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人岗匹配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住建厅官网和龙江先锋网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有关要求

  1.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招聘,具体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有关通知。

  黑龙江省住建厅干部教育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咨询解释。

  咨询电话:(0451)53622784。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xlsx

  2: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