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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在职教研人员公告
2021-11-11 21:36:46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研人员4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龙泉驿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为区委党校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委党校坚持党校姓党,紧紧抓住县级党校分类建设重大机遇,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提质、科研咨政提效、人才队伍提能、办学环境提优四大工程,年均培训党员干部4000余人次,办学质量居全市区县党校前列。2021年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项,核心期刊发表的系列论文《新时代基层公共服务研究》在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中荣获二等奖。规划建设中的新校园占地51亩,毗邻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主场馆,将建成党校红色文化与公园城市魅力交相辉映的美丽精致校园。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所列基本条件及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生,下同)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须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功底,近5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过1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需为第一作者),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1项及以上,或近5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2项及以上,或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3篇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

  6.具有党校或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6.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
党校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4 本科: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历史学类、公共管理类。
研究生:哲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中国史类、公共管理类。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