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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绵竹市委党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5-07-23 21:33:54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共绵竹市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以下简称公开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员,具体岗位详见

《中共绵竹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6.年龄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具体情况和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对学历学位、专技资格等层级条件,考生为同类(同系列)该层级及以上,均符合该条件。

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或相关高校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告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上发布,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s://www.dykszx.cn/)转载。招聘其他环节相关情况公示见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25年8月1日18:00结束。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考生本人将《报考信息表》(附件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已就业承诺书》(附件4)或《未就业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岗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到报名单位指定邮箱:mzswdx123@163.com。

(三)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由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复审合格方可进入考核。招聘单位将在考核前电话通知相关考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组织实施。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考生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3:1方可开考,对符合报考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25人则直接进入面试。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5人(含25人),则该岗位将先组织笔试再面试。

1.笔试

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及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专业素养、工作水平等综合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绵竹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不得为零分)平均分×90%。

各岗位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3:1,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各岗位此时若不足3:1,则达线考生全进面试;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试讲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题目和时间内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由考评小组提问,考生现场回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考核成绩计算原则

若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公布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排名等情况。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生最后总成绩相同,则根据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根据面试主考官打分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如分数仍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评确定排名。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招聘单位,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存疑的,可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与公示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经人社部门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察、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人社部门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且达到合格线的考生,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绵竹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服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严肃纪律。督促诚信报考,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服务期限。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监督电话:绵竹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838)6900352

五、日程安排

(一)2025年7月23日发布公告;

(二)2025年7月23日—8月1日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三)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公示等另行通知安排。

六、咨询方式

中共绵竹市委党校(地址:绵竹市九龙镇)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838)6010636

13881057875

邮 箱:mzswdx123@163.com

七、报考须知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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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共绵竹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已就业承诺书

5.中共绵竹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未就业承诺书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绵竹市委党校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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