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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唐山市曹妃甸区招聘十里海治超站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2021-11-05 15:33:25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十里海治超站执法辅助人员3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34人,设A岗位和B岗位。A岗位30人,B岗位4人。

  二、工作职责

  A岗负责治超站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执法辅助工作。B岗负责十里海治超站内执法人员的执法辅助工作,侧重上传下达、文档处理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三、工作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治超站。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截止2021年11月4日具有曹妃甸区户籍。

  (二)A岗要求为男性,B岗男女不限。年龄18-35周岁(1986年11月4日-2003年11月4日出生)。

  (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学历。

  (四)身体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能适应倒班工作制。

  (五)政治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纹身,政审合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含原区编制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4.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报名、考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公示程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1月9日。

  2.报名地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同时需携带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提交《曹妃甸区公开招聘十里海治超站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从学信网自行打印)、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所有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

  领取考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A岗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的2倍时,组织笔试,否则直接面试。B岗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的5倍时,组织笔试,否则直接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人选的确定。组织笔试时,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反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成绩确定:组织笔试和面试时,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直接面试时,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比例内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全日制学历高者;A岗交通运输、机电、计算机、法律专业优先,B岗文秘、行政管理专业优先;年龄较大者。

  (四)政审与体检

  由区交通运输局对初选人员组织政审、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政审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天。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六、待遇

  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不能胜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现行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