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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2021-10-15 14:02: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1年栖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且未缴纳社保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10月19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10月18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报名

  招聘岗位均为综合类。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的考生将《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填写完整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qxszkb@163.com)中,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6: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报名结束后,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公布。未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由招聘主管机关电话告知原因,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调整情况见岗位需求表。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各岗位根据报考情况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