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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西南州望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0人)
2021-09-28 12:00: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人才保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望谟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职位

  1.招聘计划: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0名。

  2.招聘职位:各招聘职位详见《望谟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招聘专业请以《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参考目录(试行)》(附件4)为准,严格按《招聘职位一览表》上所需专业执行,所需专业均含小方向。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2.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前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望谟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望谟县招募的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

  3.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在望谟县原任或现任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4.入伍前属于望谟县户籍且从望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5.2014年、2015年望谟县委托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委培生(不受户籍限制)。

  6.定向望谟县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免费医学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7.望谟县建档立卡户。

  8.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县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村干部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4.限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生源)指截止2021年10月11日前具有望谟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6开头的。

  5.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